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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从XXX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被保险人在公司办公室工作时突然死亡。医院无法确认死亡原因。根据死因不明的结果,请问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人身意外保险赔偿?

保险纠纷 2020-09-26 0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的人身意外保险,其实就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的保费,当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者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投保人进行相应赔偿的一种保险。个人意外保险赔偿的具体流程一般如下:发生意外事故时,可联系保险公司的员工到达现场,该员工会审查保险单,并对现场进行勘测,判断是否需要理赔以及理赔的额度,如确认需要的话,就会进行结案和理赔批款。
  • 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 人身意外险的赔付一般分为四大类:残疾给付、医疗给付、死亡给付、停工给付。《人身意外保险》第五条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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