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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房子是在我丈夫结婚时候是给我丈夫的。我岳母还说我结婚的时候是给我的,还有我父亲的名字,我们怎样才能把这个名字改成我们的?我们的家是农村,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26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您好!
    【1】建议先找他们协商解决;
    【2】不成,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3】可以要求他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等等。
  • 您好!
    【1】建议先找他们协商解决;
    【2】不成,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3】可以要求他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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