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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新员工的公司工作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带薪休假天数标准为22天,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平日实际为20天,我于6月25日进入公司,中途休假半天,实际工作天数为14.5天,公司会计工资薪金为税后你好。 新员工的公司工作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带薪休假天数标准为22天,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平日实际为20天,我于6月25日进入公司,中途休假半天,实际工作天数为14.

劳动纠纷 2020-09-26 1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工资,计算按照身份或户口性质计算。一般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工作,可以直接按照农林牧渔业的行业标准计算(该标准是行业最低标准)。
    4、护理人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
    护理费一般可以参照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不过它还可以直接按照居民服务业的行业标准计算,或者按照当地护工的平均工资主张。
    具体主张何种标准或反驳对方的何种标准,就看实际情况与行业标准孰高孰低了。

  • 1、法定节假日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员工因私事请假,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在休假期间可以不支付任何工资待遇。
    4、女职工休产假,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5、女职工休哺乳假的,哺乳假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正常支付工资。
    6、男职工休陪产假,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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