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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一个,但我没有结婚执照,结婚六年,有两个孩子,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现在感觉不和谐,一年多分居,我想离婚,该怎么办,该怎么处理孩子

离婚 2020-09-27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补偿,法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对于赔偿的情形则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你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 你好,没有登记结婚的,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处理好财产和小孩的问题,自行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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