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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另一半多年没有一起生活了,可以离婚吗?孩子我一直照顾着他,他想让孩子去,想让他自己去,孩子不想和他在一起,我能有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0-09-27 12: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有“分居两年,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说法。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原告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关于分居两年的证明,如果对方认可最好。如果对方不认可,你可以找证人,或是提出一切能够证明你们分居两年的事实就行。当然也可以由法庭调查查明。
  • 法律上暂时没有这样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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