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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的孩子,他说了几次,因为他看到一个人下棋,当他生气的时候,他提出了几个论点,那个人用椅子打了我的亲戚,他打了那个人让他摔倒,使他轻微受伤到一年级。

刑事辩护 2020-09-27 14: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先动手,再将对方打成轻伤。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是单纯看谁先动手,要看事件的性质。
    如果系对方进行违法行为,你为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而进行防卫,致其受伤,你当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双方就是相互挑衅、因口角之争引发打斗,只能算是互殴,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然,在我以住的工作中,对于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有经过赔偿,双方和解,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仅适用缓刑的案例。
  • 1父子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所以法律上不存在脱离父子关系之说;2你朋友大儿子已经成年,父母在法律上没有为其成年子女还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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