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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在我结婚前买了房子,写了我的名字。我有一个妹妹。我刚结婚。我的父母离婚。现在我想把房子的名字改为我的姐姐和我的两个。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28 0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房子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除非父母有明确表明是赠与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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