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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想离婚。这两个女人没有共同财产。有一个4岁的孩子。我想知道夫妻共同的债务。我说,我能欠谁多少钱?我需要证明吗,因为我嫁给了一个父母有外债的男人?不属于夫妻的孩子抚养正常吗?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多少你好,我的朋友想离婚。这两个女人没有共同财产。有一个4岁的孩子。我想知道夫妻共同的债务。我说,我能欠谁多少钱?我需要证明吗,因为我嫁给了一个父母有外债的男人?不属于夫妻的孩子抚养正常吗?民政局的离婚协

离婚 2020-09-28 0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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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离婚小孩可以选择共同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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