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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法规定的怀孕期间满七个月不可以值夜班是满28周還是满31周?

劳动纠纷 2020-09-28 11: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登记证是否有继承权?依上所述,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法》第十条做出了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的配偶。但是,《继承法》同时也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结婚证即使形成家庭,也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还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长期的照顾,支撑着家庭,解决家庭生活来源,或者一直抚养继承人,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母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母亲的父母(如果尚在世)、母亲的合法配偶(父亲)、母亲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母亲遗产分割完毕后,父亲又再婚,如果父亲与后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合法夫妻,且父亲去世之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后母有权成为父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参与其遗产分割。
    3、分割原则为,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3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4条
  •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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