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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电瓶车逆行,在辅助车道上,撞上了从人行道开往车行道的上班行人,造成行人骨折。警察判断我负主要责任,行人是副责任。 伤员车间有五项保险。该负什么责任?伤员的工伤有什么赔偿?

保险纠纷 2020-09-28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在工作场所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道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内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容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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