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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人们借了15000元。扣除中介费分,其实花了7000多个月。每周一要交1500元利息(先利息,后利息)。这是高利贷吗?因为利率太高,我现在还不起。如果对方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10-01 0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年息不超过24%受司法强制保护,超过24%之外部分属自然债务,债权人对此无请求权,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不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意愿支付的,法院不支持不当得利返还。
    超过36%部分属非法高利,债务人支付后可请求不当得利返还。
  • 咨询者你好:尽量与对方协商。
  • 你会涉及连带责任,还要看借贷的利率是否受法律保护,可以委托律师指导,跟银行间进行调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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