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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离婚了,房子也没给过谁。如果以后我俩都死了,房子会是孩子的吗?他后来再婚,又有了孩子。这房子现在有他那份孩子吗?

离婚 2020-10-02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如果是再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写的夫妻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都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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