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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7月19日参加工作,单位于8月1日开始给缴纳生育保险,我的预产期是2012年7月29日,我的情况可以100%报销生育险吗

保险纠纷 2018-09-14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项目费用。比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的报销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了解。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注意
    1、想要享受“生育险”报销和生育,那么你需要连续缴费一年左右(大部分省份的规定,部分省份可能略有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要连续一年,中间不能间断。
    2、生育险报销的是分娩时的费用,孕期检查的费用是不包括在内的,不过检查费用可以刷医保卡。
    生育险的报销也对分娩医院有要求,报销金额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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