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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起诉离婚,立案,我没收到传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0-02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至于孩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离婚应诉首先需要写好答辩状,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同样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 被起诉离婚,女方需要明确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在积极准备好相关证据以及答辩状,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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