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08年9月进公司的,签了三年合同。 现在公司要求每个员工每个月请三天无薪假,所以我不同意。 公司按照劳动法割舍我,应该怎样补偿我? 补充:我要补充一下,公司这样做,一个月前通知我了。 也就是说,下个月的今天我要出门。 然后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合理吗?我是08年9月进公司的,签了三年合同。 现在公司要求每个员工每个月请三天无薪假,所以我不同意。 公司按照劳动法割舍我,应该怎样补偿我? 补充:我要补充一下,公司这样做,一个月前通知我了。 也就是说,下

劳动纠纷 2020-10-02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
  • 最好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除,争取经济补偿金。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承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