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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婚前精神病,现在法院判决我和精神病老婆离婚。我想向我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寻求儿童抚养费。要不要上诉?法院会支持吗?

离婚 2020-10-03 0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在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总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因此,应当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总原则下,充分考虑父母双方具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 可以收集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到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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