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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原告女性,家在天津,被告男性,家在河南,结婚证书在天津领取,在天津租房,过年回到河南老家,从5月份开始男性一直在老家,现在女性在天津提出离婚,能否提出管辖权的异议

离婚 2020-10-03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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