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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人借了我十万元,给我写借款。 他说一万元是每年2000利息。 现在连本金都带利息达到了20万元。 有人逃走了。 妻子的孩子还在这里。 说是和他媳妇离婚了,不要还钱。 这种情况怎么办?

离婚 2020-10-04 09: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一般在进行了二手房过户手续后,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 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二手房与新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什么材料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大致的情况还是相似的。主要需要提供如下证件:
      第
    一、签约合同,必须是网上有记录的;
      第
    二、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原件;
      第
    三、登记申请书;
      第
    四、买卖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买卖当事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第
    五、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第
    六、房屋平面图(购买房改房的需要提供测绘机构出具房屋平面图);
      第
    七、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单位自建房首次出售的);
      第
    八、卖方为单位的,单位性质为国有的应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售房的证明;单位性质为集体的,应出具同意售房的职代会决议;单位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出具同意售房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第
    九、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第
    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法财产”。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依附性,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也就是说不可以继承。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保障每户农民居住需要,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的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
    据此,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从法律上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的所建房屋的继承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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