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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异地结婚,婚后一直住娘家生了个儿子,现在5岁了,都由父母和我照顾,和老公长期分居两地,他偶尔回来一两天,生活费也是断断续续给,分开久了大家合不来,我想要大宝抚养权,可我又怀孕了,还能得到抚养权吗,该怎么得到呢,老公也会和我争抚养权,我二胎还生吗

离婚 2018-09-14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抚养权方面,受到特定机构指定的抚养权人要对未成年人履行抚养义务。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收入状况;
    2、居住条件;
    3、工作性质;
    4、工作环境;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 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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