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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租到期,房东未到期之前以跟其他人签了合同,但我不肯搬,我还要租,他到法院告我,我不搭睬,我是否有优先续租权?

合同纠纷 2018-09-14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承租人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
    实际处理可以找一个自己的朋友,再签一个租金稍高一些的租赁合同,并多签订一些违约金。
    然后通知他们搬离,最好叫上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做个见证,如果他们还不搬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原来的这个承租人,要求他们搬离,否则他们要赔偿你的损失(按这个新合同计算),还要承担你赔偿别人的违约金损失。
  •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因此便会产生租赁期限这一问题,这个在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有详细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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