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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辞职,中午不跟他说点事就不去了。他把我算作旷工。我认了,但我告诉他我有事要辞职,他却说我们需要一个月才能批准我们的辞职。他还说要么你旷工三天不发工资。这是威胁吗

劳动纠纷 2020-10-06 1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旷工的三天是没有工资的,其他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具体的还要看用人单位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 1、若是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即可。若过了试用期或没约定试用期,需提前一个月辞职。用人单位无权阻拦,且需于你离职后三日内付清工资。
    2、记过与否要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没明确规定记大过要扣款。
    上诉两个事项你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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