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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老公是黑龙江的,我是山西临汾的,我儿子如今刚四个月,我觉得诉讼离婚,在山西临汾本地行吗?也有这类状况小孩会抚养权谁?

离婚 2020-10-06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 建议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孩子两岁以下的情况下,一般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比较有利的。
  • 建议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了再起诉确定抚养权,一般结合综合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判决抚养权。两岁以下的情况对于女方较有利,具体视实际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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