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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在县城买了一套住宅。合同是2011年6月底交房。交接是不是开发商给了房子钥匙和房产证?但是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我可以起诉吗?

房产纠纷 2020-10-08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房屋产权才是业主。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向购房者交付房产证是开发商交付房屋后仍应履行的义务,若购房者在收房后6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开发商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违约,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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