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 如果两人离婚了,女方不应该还男方的彩礼。 我和他结婚半年了。 性格不合,感情不合。 他还在打我,现在想离婚啊。 他说离婚必须告诉他。 说法是向他报答结婚的彩礼。 应该撤退吗?

离婚 2020-10-08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规定的需要退还彩礼钱的有以下3种情形:
    1、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2、领取结婚证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
    3、离婚时导致对方陷入贫穷的。
    后两条就是针对离婚的。
    还有一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
    (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 你好,离婚时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没领结婚证的,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没有同居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男方如果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应该酌情返还一部分。如果领证并且同居了可以不退还彩礼。
  • 你好,彩礼返还有三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2、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的,
    3、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是否退看具体情形。结婚领证且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