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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由对方负责,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对方不服,要求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立案后多久可以开庭审理

交通事故 2020-10-08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上诉并改判了,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实际按错误判决执行刑罚才有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复核结束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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