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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叔叔把房子作为婚内的个人财产送给丈夫,让丈夫抵押不动产,为了帮助叔叔而借高利贷。 我丈夫去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签字吗?还有,这个债务我来承担吗? 如果丈夫不给我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0-09 0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以下几种财产不可用于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假若土地上有其他建筑物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则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但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也可抵押;  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5)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比如家庭共有房屋等要抵押则须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方可抵押;  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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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一般丈夫需要还款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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