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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老公婚前在房贷买房,首付8万,父母付6万,剩下的2万是我和老公的。用老公的商业贷款还款,两个人共同出资。现在要办房产证。如果我只写我丈夫的名字,那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11-16 2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 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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