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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4岁的女儿和一个1岁的儿子,家在乡下,父母家,没有存款,一辆卡车,欠款2万。现在我们同意离婚,我带女儿,他要儿子。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我没有工作。我一直在家带孩子!

离婚 2020-10-09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孩子两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但是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你好,孩子不满两岁的如果离婚的话无特别情形一般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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