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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像法院起诉一样还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对方一段时间不还钱,钱还会还吗?

债权债务 2020-10-10 12: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一十六条和第二百一十七条

  •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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