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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问题有点复杂,我和丈夫去年4月离了婚,但离婚后我们一直住一起,跟没离一样。9月份我们又去领了结婚证。没想到丈夫现在有提出离婚,理由是我对他妈不好,没有经常打电话问候。而且他说他已经找到一个对他和他家人都很好的女人,威胁我必须离婚。我们有两套房,还有车,有一套房贷款20多万,已还款两年,装修新房我费了很多精力的,所以我想要产权,但我没能力还贷款,结婚10多年,我没有工作,都与社会脱节了。孩子都10岁了,没想到他这么无情。他说我不离就到法院起诉我,现在都很少回家,我的电话他也设为拒接。我付出的不少,我想两套房都不给他,他说不可能。关键是上次离婚签了份协议,我要老房,他要新房和车,但那时房子只是开始基装没有投入大量资金,现在他也犹豫要新房还是旧房,不知道那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那两套房算是各自的婚前财产吗?还有就是新房是09年买的,是我们征地拆迁的钱,应该有我和孩子的份,虽然有那份协议,但产权证上还是我们两人的名字,我不想把房子给他,想留给孩子,不知道行不行?还有是他提出离婚,他是不是该给我补偿呢?还有精神损失?我该要孩子吗?如果真的上法庭我会得到多少呢?谢谢。

离婚 2018-09-15 0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的问题,婚前对方支付的首期款,是对方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支付的部分,应当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部分,应当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在小孩不满一周岁,一般由女方抚养,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你婚前的个人存款由你个人所有,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适当少分。如果是协议离婚,建议向住所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所需材料。
    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1、房子:你老公婚前支付的首期部分属于他个人财产,你们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部分按照比例夫妻分配。
    2、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财产已经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
    3、公司的隐性法人代表是你老公,这个方面必须由你来举证证明,如果法院确认了,公司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分割。
    4、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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