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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青岛参观一个加盟项目,交了5000元押金。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出具收据。我不想做这个加盟项目。这个5000元可以退吗?谢谢你

合同纠纷 2021-11-16 0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 劳动者押金交了不干了手里有发票应当退还,公司本身收取押金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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