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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家有一片农田,回到了森林里。村大队要求农民种栗子作为板栗种植基地,10年左右,集体土地使用卡还在我们农民手中。10年后,村大队再次在油茶基地开垦。我想问一下,这块土地是否不是耕地。这块土地的使用还在农民手中吗?10年前,我家有一片农田,回到了森林里。村大队要求农民种栗子作为板栗种植基地,10年左右,集体土地使用卡还在我们农民手中。10年后,村大队再次在油茶基地开垦。我想问一下,这块土地是否不是耕地。这块土地

综合法律 2021-12-31 0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现实中,非婚生子女常常被称为私生子,这是一种轻蔑的称谓,似乎私生子就是低人一等的。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1994年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共同生活但没有结婚证,是同居关系,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这种关系是不被法律保护的。
  • 直接找当地的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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