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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我丈夫离婚。我们有债务。我欠了他的债。我还有他。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 2020-10-12 1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具备的内容有: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2、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对于子女生活的安排;
    4、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_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签名,注明日期等。
  •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与一般的离婚协议书并无差别,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_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_孩子抚养权归谁,以及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及期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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