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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民营企业当仓库负责人。现在工资太低,福利太差,想退休,公司要求库存,长期累计,出现损益状况,上司要求我们赔偿,这符合法律吗?如果我退休了,没有赔偿的话,公司能告诉我吗?而且,我们这里几乎控制了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我或者恶意扣除工资的话,可以通知公司吗你好,我在民营企业当仓库负责人。现在工资太低,福利太差,想退休,公司要求库存,长期累计,出现损益状况,上司要求我们赔偿,这符合法律吗?如果我退休了,没有赔偿的话,公司能告诉我吗?而且,我们这里几乎控制

劳动纠纷 2020-10-12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两个月没发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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