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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他人将我盗摄了视頻,发至在网上,归属于侵犯肖像权吗?還是个人隐私

综合法律 2020-10-12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侵犯隐私权是否判刑: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
    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侵害肖像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对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侵权人拒不停止侵权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另外,对于侵害肖像权,对受害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造成损失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 只要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在报刊、杂志上刊登他人的肖像均可以认定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维护社会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需要,为了实施新闻报道而使用他人肖像的,虽未经他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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