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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广州天河区能否在广州越秀区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20-10-12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对离婚意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到一致。在深圳已连续居住已满一年。符合者,前往深圳民政局办理即可。
  • 如果是双方都是外地户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必须回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经常居住地地在广州,可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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