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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双方决定离婚,男方应该赔偿女方什么费用?

离婚 2020-10-13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个问题,可以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个问题 协议最好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时不能撤销的 第三个问题,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与赠与协议时不冲突的 如有不详,建议来电详询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怀孕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事由,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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