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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有一个朋友被抓了??说他涉嫌贩卖毒品??但是他自己没吸毒?身上也没搜到东西?可能以前有人点了他的水,但是证据不是很足,目前还在调查当中。这样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9-15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次吸毒,没有毒瘾,没有参与贩毒,一般没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 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再多也不会(只要没有以贩养吸或者是诱惑教唆他人)。另外,不是说一持有毒品就要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还要看他手头所持有的毒品数量是否达到了法定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丙安1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没达到法定数量则不予定罪。
    如果手头持有的毒品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 1.涉嫌贩卖毒品罪按照《刑法》347条是刑事犯罪,认定犯罪不单单依据嫌疑人的口供(即嫌疑人承认的事实)还要重视许多证据,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关键是做没做决定了犯没犯法。
      
    2.我们国家现阶段的刑事案件是“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及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承认有罪,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罪,法院根据证据材料判决,及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有罪或者不说话(不说话就是你说的零口供),但是侦查机关的侦查的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有罪,法院根据证据材料有权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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