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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现在 有一套危房拆迁补助购买的这样一套房子,现在还没有发下房产证,但是如果我就想要卖掉,是否可以交易。如果可以要交易要办理怎样的一些手续

拆迁补偿 2018-09-15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 房屋的拆迁安置中所涉及的补助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两大类。  搬迁补助费,是指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因为原来居住、使用的房屋被拆除,需迁移他处,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由拆迁人支付的费用。由于此费用因拆迁而起,拆迁人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千差万别,搬迁补助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对自行安排过渡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所付给的临时安置所需的费用。  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支付要注意以下问题:  
    1、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拆迁人则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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