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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两年前,我借给了一个朋友30万!我已经超过了还款日期,我已经被叫促他还款!但是他还在打电话,拒绝见面,还说没有钱!我有一个戏剧和音频证书,现在找不到另一个人,我想怎么还款。

综合法律 2020-10-13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
    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
    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 你好,找不到人,注意保留好转账记录和聊天信息等证据起诉追偿
  • 无财产偿还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建议和对方友好协商,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如果对方拒绝归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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