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租的房子要拆迁做生意了。但是合同还没到期。拆迁办公室说我租房。谁来赔偿我的损失而不赔偿?我租的房子要拆迁做生意了。但是合同还没到期。拆迁办公室说我租房。不赔偿。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拆迁补偿 2020-10-14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 房屋租赁中,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仙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