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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报告工伤保险,原创的账单保险公司应该怎么向我报告呢

保险纠纷 2020-10-14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参保职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支付的。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直接结算。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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