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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把建筑工程承包给本人,项目承包人把薪水侵吞了,我公司已给项目承包人在劳动部门付款过一次,那时候项目承包人在劳动部门写出借条同意职工3个月内结清薪水,可项目承包人跑了,现留到我公司薪水不足付款项目承包人开的借条,该怎么办?我公司把建筑工程承包给本人,项目承包人把薪水侵吞了,我公司已给项目承包人在劳动部门付款过一次,那时候项目承包人在劳动部门写出借条同意职工3个月内结清薪水,可项目承包人跑了,现留到我公司薪水不足付款项目

合同纠纷 2020-10-14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承包工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 承包建设工程产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但原则上应该先和发包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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