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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丈夫的母亲第一次给我们买房子,房地产证明书上只有我丈夫的名字。这房子有他母亲吗?

房产纠纷 2020-10-15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自己买的房子想要自己独有,不想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有以下3种方式: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义购买房产,然后赠与给女方这样来操作。
    购买行为是女方父母,房产登记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就是女方。这种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房产赠与的税费比较多,或者父母可以立遗嘱,过世后,房子归女方继承,房产继承税费比较少。
    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可以商定购买的房屋归哪一方,建议在买房前女方可与丈夫签订一个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女方个人,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把公证书交给房产证办理机关就可以了,房子就永远属于女方了。
  •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个人才财产。
  • 一方婚前买下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内买下的房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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