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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婚前买的房子和婚后贷款还没有还清,可以给配偶起个名字吗?

房产纠纷 2020-10-15 10: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贷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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