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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我老公骗我帮贷款业务转,我也没法告诉他钱去哪了,而且钱也不是用来我们共同生活的。如果我要离婚,这算不算共同债务?如果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欠了很多债,不用于同居,我该承担一半吗?

离婚 2020-10-15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即,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抵押贷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 您好,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一起承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典型的共同债务,如果您朋友最终离婚,那么这笔债务将会一人一半,这是任何一方都无法推脱的责任。
  • 您好,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按照您的描述,双方如果打算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照您的描述,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应该有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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