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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贷款,提前准备办理离婚,房屋归女性,离婚之后按揭贷款仍由男性付款,如何办理。

离婚 2020-10-15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房产证办理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
    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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