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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内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人收回租金是否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10-16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对合同的违反,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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