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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女朋友钱买房,写女朋友名字,现在该和谁离婚房子

离婚 2020-10-16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不能协商的,法院可能会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分割的一般均分。
  • 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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