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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盆友小孩子在念书中途被小轿车碰伤,伤势以下:创伤性腹腔损害,脾脏破裂被全切除,消化道伤害到,胰腺伤害到,左手尺骨鹰嘴骨裂,右边第5.6.7肋巴骨不全骨裂,全身上下好几处软组织损伤。我想问一下可评多少级残废?另我想问一下伤残鉴定由那方特定?感谢我有一盆友小孩子在念书中途被小轿车碰伤,伤势以下:创伤性腹腔损害,脾脏破裂被全切除,消化道伤害到,胰腺伤害到,左手尺骨鹰嘴骨裂,右边第5.6.7肋巴骨不全骨裂,全身上下好几处软组织损伤。我想问一下可评

劳动纠纷 2020-10-17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 骨折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去到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鉴定。
  • 受到人身伤害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去到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鉴定,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要求鉴定,具体的鉴定结果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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